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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贫困生资助政策实现全覆盖

    信息发布者:赵军伟
    2017-05-08 20:29:26    来源:洛阳网-洛阳日报   转载

    洛阳贫困生资助政策实现全覆盖 从幼儿园到大学各个学段均可申请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适龄儿童,上幼儿园也能申请资助了。日前召开的全市教育脱贫攻坚推进会透露,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建立完善,资助政策已覆盖幼儿园到大学的各个学段,一般申请时间为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后。

      ●学前教育

      该学段资助包括生活费补助和保教费补助。

      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儿童为全覆盖资助对象。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年生均800元。

      保教费补助:资助对象为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小学、初中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可享生活补助,标准为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

      ●中职生

      对中职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包括助学金和免学费。

      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扶贫开发连片地区(栾川、嵩县、汝阳、洛宁)或涉农专业的一、二年级所有学生,以及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二年级学生。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一、二年级在校生数(扣除涉农专业及连片特困地区学生数)的15%。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免学费:从2015年秋季开始,对所有中职学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免除学费。公办职业学校直接免交学费,民办职业学校采取先交费后退费(通过中职资助卡拨付)的方式免学费。免学费标准根据学生类别及专业不同,每生每年1200元至2100元。

      ●普通高中

      该学段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住宿费。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约为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为全覆盖对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至3档,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原则上享受最高档。

      免学费、住宿费: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资助金额以学生就读学校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确定。

      ●大学

      该学段资助包括新生路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市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政府代偿资助等。

      高校新生路费资助:资助对象为当年被高校录取的家庭贫困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资助路费,省外高校1000元,省内高校500元,均有指标限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为入学前户籍在本地,考入教育部备案的高校的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含大学本科生、专科生及研究生)。该贷款学生上学期间不承担贷款利息,毕业后可分期还本付息,最长还款年限可为20年。

      市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市市属的两所普通高校(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且积极求职的或身有残疾的当年应届毕业生。发放标准为每生一次性发放1000元。

      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政府代偿资助:高校学生如果在校期间办理有助学贷款,毕业后服务农村乡镇单位(如特岗教师等)且满三年,则助学贷款由政府财政部门代为偿还。(洛阳日报记者 常书香 通讯员 杜建芳 王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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